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
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股(室、站),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龙岩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岩教安〔2017〕53号)和年初签订的《2017年连城县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8年3月下旬
二、考评方法
1.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连城县教育局下发的《2017年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本年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等开展。
2.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按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闽教安〔2015〕3号 )和连城县教育局下发的《2017年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连城县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单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问答等方式进行检查,结合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情况、省市县检查通报、学校安全工作宣传、上半年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日常检查、监控抽查等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5.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责任考评采取评分制,考评组制定《连城县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内容包含组织和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保卫、校园周边综治安全、事故控制等项目,标准分100分。
三、考评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本学校的安全工作于2018年1月20日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同时认真对照《2017年连城县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逐项建档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1式4份)。各校的自评表和书面汇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于考评当天交给考评组。
四、奖惩办法
严格“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单位、个人抓综治安全工作业绩与达标评比、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表彰奖励需事前书面征求综治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的规定。县教育局将对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评为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忽视综治安全工作,总分低于80分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校长进行约谈,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进行问责。
五、分组安排
另定
附件:
2017年连城县学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连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