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连城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减灾救灾工作管理运行体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连城县减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连城县减灾委员会成员
主 任:邱 毅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黄建波 县民政局局长
林常盛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委 员:罗卫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庆如 县发改局副局长
沈 健 县经信科技局副局长
黄秀炫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马小青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益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江丕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 亮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 皞 县农业局副局长
江 洪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 雄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永水 县防汛办主任
赖跃斌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李秀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华赋祁 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陈永波 县安监局副局长
童建明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东宏 县气象局局长
罗贵光 县公路局副局长
池昌荣 县人防办副主任
王俊华 县地震办主任
罗小玲 县侨联副主席
杨立新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黄长海 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杨 锦 县铁办副科级干部
赖炜鑫 县数字办主任
项其余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吴祖全 县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杜晓利 县武警中队队长
郑海文 县公安消防大队莲峰中队副中队长
陈 健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赖阳生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翁元景 县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张 松 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张新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减灾办”),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小青兼任。
二、连城县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减灾委员会:研究制定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
县委宣传部: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客观正面报道;将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县发改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前期审查审批工作;协助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
县教育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相关修建工作;负责校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
县经信科技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商品储备和应急企业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组织协调县内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适时按程序动用县级商品储备稳定市场。
县公安局: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会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协调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
县财政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政府减灾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收集整理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实时提供灾区灾情图片资料,为减灾救灾和应急救助提供服务。
县环保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县住建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开展城乡棚户区改造。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农村公路,确保通往灾区公路畅通;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农业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调拨县级粮食安全应急储备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县林业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督促指导灾后的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水利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及水利抢险工作,按分管权限对江河、湖泊和蓄滞洪区、水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及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综合统计,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和调度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必要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县侨联:负责重大灾害时对国外及港澳救灾捐赠接收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联络、接待、管理与服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县文体广新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和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演练。
县统计局: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县人防办: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应急条件下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组织发布灾情警报。
县气象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县地震办: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地震预警发布、监测预报、趋势判定、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紧急救援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地震救援志愿者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数字办:为灾情发布、救灾信息公开、减灾防灾宣传等提供网络支持。
县公路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国道、省道,确保通往灾区公路畅通。
县铁办:负责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调度工作。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开展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工作。
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做好灾区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县人武部: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乡(镇)公安派出所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乡(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红十字会:负责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志愿者和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县慈善总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三、连城县减灾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林永声 县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林金勇 县气象局副台长
陈永水 县防汛办主任
王俊华 县地震办主任
专家组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由县减灾办负责召集,联络员由黄亦武担任。
四、连城县减灾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职责
在县减灾委员会领导下,为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技术支持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主要职责:研究我县减灾工作的战略和发展思路;对连城县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参与重大自然灾害的现场考察,对应急响应、救助和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开展减灾领域重点专题的调查研究和重大灾害评估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对减灾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立项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评审和评估,参与国家、省、市、县相关科研工作,参与减灾委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减灾教育工作推广。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